被告甲某(25歲,女)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去年8月17日晚上10時15分左右,被告A在仁川彌初湖區的一輛網咖內。
他因試圖用致命武器刺傷前女友 B 先生(23 歲)數次而受到審判。被告A透露,案發前三個月,五月與他分手的B先生正在與另一名女子約會。
得知後,他開始迷戀前情人。被告A在社群媒體上發布了取笑B先生及其女友的內容,甚至還計劃殺死B先生。 “男性
經過10多天的準備,包括在網上搜索“頸動脈位置”、“生魚片刀”、“謀殺未遂量刑”等信息,B先生在案發當天經常訪問現場。
案發地點是一輛C型貨車。被告A在被PC車經理和另一名男性顧客制服時,用致命武器向B先生刺了幾刀。 審判分庭稱:「犯罪當天,被告在一輛貨車內,受害者正在移動。
嫌疑人移動到受害者身邊,同時觀察受害者的行為,並尋找機會殺死他。 '
不過,“被告人已承認犯罪”,並解釋了量刑的原因,“我們考慮到他過去沒有受過調查或受過刑事處罰的歷史。”
2025/01/23 11:59 KST
Copyrights(C) Herald wowkorea.jp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