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10日下午2點,首爾南部地方法院作出判決,認為涉嫌以欺詐手段妨礙司法公正的前議員「屬於沒有犯罪證據的案件」。
這名前議員於2021年和2022年兩次將部分硬幣存款轉入銀行帳戶,以掩蓋他在國會資產申報時從硬幣投資中獲得巨額利潤的事實。
他被指控將所有資產合併起來,並將剩餘的存款兌換成硬幣,從而妨礙國會公務員道德委員會對其資產流動情況的審查。
檢方稱,這位前議員在2021年財產申報時,存入了約99億韓元(約10億日圓)的硬幣。
),其總資產略高於 12 億韓元(1.26 億美元),據信他在 2022 年使用同樣方法隱瞞了約 9.9 億韓元(1 億美元)。
在去年 12 月的結案聽證會上,檢方尋求判處六個月監禁。 法院表示,「在起訴時,虛擬貨幣還不屬於(國會議員財產申報登記)法律的管轄範圍,因此沒有登記的義務。
他解釋判刑的理由是「很難看出採用了欺詐手段」。 他還表示,“有些地方(有關登記財產的)解釋似乎不夠充分或不準確。”
但即便倫理委員會因證據不足或不準確而無法準確確定登記義務人的實際資產總值,倫理委員會的審查職權並未受到欺詐手段的妨礙。
看到這一點並不容易。 他繼續說道,「根據我調查的證據所能查明的情況,我無法找到足夠的證據證明他犯有欺詐性妨礙司法公正罪。
沒有其他證據足以支持這一點。
2025/02/10 20:46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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