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後、盗んだ金でロト買った男…1審の懲役30年を不服とし控訴=韓国
韓國男子謀殺後用偷來的錢買彩票,對一審判處 30 年有期徒刑提出上訴
殺害不認識的40多歲男性的犯罪嫌疑人金明鉉(43歲)在搶劫12萬韓元(約1.2萬日元)現金後棄屍、逃走,最終被檢方判處30年有期徒刑。
他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根據韓國法律界27日透露,24日因涉嫌搶劫、殺人等罪名被起訴的金某,在大田地方法院瑞山分院出庭受審。
已提起申訴。 第二天,在一審中尋求判處終身監禁的檢方也向法院提出上訴,表示量刑不當。 檢方表示「考慮到被害人的死亡、犯罪的殘忍以及倖存者家屬的痛苦,請求依法量刑。
他解釋了上訴的理由:“按照規定,他應該被判處終身監禁。” 此前,檢方曾指出,該案犯罪殘酷性、危害程度嚴重性、涉及公共利益性、受害者家屬要求公開其身分等因素均屬犯罪。
考慮到這些因素,他們決定公開金正恩的身份。 金被指控於去年11月8日晚上10點左右在忠清南道瑞山市的一個停車場謀殺了一名40多歲男子A某。
他被指控將屍體丟棄在附近的一條運河中。 犯案後,金某駕駛A某的車逃跑,拋棄A某的屍體,並放火焚燒車輛。
當時金某從A某手中偷走了12萬韓元現金,用這筆錢在外面吃飯消費了6萬韓元(約6200日圓)。
經調查發現,他買了相當數量的彩券。一審法院判處金某有期徒刑30年。 法院判決認為:「生命是人類生存的基礎,是法律保護的最高利益,也是最尊嚴的價值。
“雖然數額有限,但這是違法的,罪行極其嚴重”,他在解釋量刑理由時表示,“我們考慮到,犯罪後,他用偷來的現金購買了香煙等物品,並照常上班”。
2025/02/27 12:07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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