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判處緩刑。根據韓國法律界6日報道,首爾北部地方法院上月26日以專業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對電梯維護和維修公司總裁被告A某(男)提起公訴。
法院判處被告B(66歲)及員工B(31歲)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被告A、B是事發公寓大樓的電梯管理員,每個月都會進行安全檢查。
去年 11 月,他因涉嫌玩忽職守和傷害他人生命而接受審判。 調查結果發現,雖然事故發生時門開關的接地線斷裂,但被告A和被告B
沒有人看管,結果發現即使電梯門打開,電梯仍繼續運作。 去年2月,受害者C女士進入電梯時,電梯門是開著的。
隨著火勢蔓延,他的左腿被夾在外牆和牆壁之間,被截肢。儘管C先生立即被送往醫院,但他仍於同年5月因治療期間出現肺炎等併發症而去世。
法院判決,被告負有專業注意義務,防止事故發生,且電梯門處於開啟狀態。
“儘管人們相當擔心價格會上漲或下跌,但卻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也沒有檢查這一點並採取任何措施,但仍然可以認定為專業疏忽。”
但法院表示,「被告承認實施犯罪,並對所犯罪行表示悔意,且被告A向受害者家屬支付了相當數額的金錢並達成和解等有利情況」。
他在解釋判決原因時表示:“我們考慮了以下幾點。”
2025/03/06 11:32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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