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13日報道,大田地方法院在襲擊罪名的上訴審判中推翻了原判決,以20多歲男子被告人A某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
被告 A 因涉嫌自 2021 年 3 月起多次毆打 20 多歲女性 B 女士而接受審判,他與 B 女士交往了約兩年。
2021年5月,被告A在京畿道某朋友家與B某發生爭執,並用拳頭擊打了B某側面,致其肋骨斷裂。同年8月
趁B某在忠清南道瑞山市的家中醉酒睡覺時,用拳頭毆打了他。此次事件中,B先生眼眶內壁骨折,住院四周。
。 控方稱,“被告A對B女士的侵害行為始於兩人交往兩個月後,交往兩年間,被告A對B女士實施了八次侵害,致B女士骨折四次。”
他透露,他收到了以下物品。 此前,一審法院以“考慮到被告人與被害人未能達成和解,以及犯罪情節、犯罪人數等因素”,判處被告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公訴機關及被告A均認為量刑不當,提出上訴。 上訴分庭接受了檢方的論點。上訴法院表示,「被告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多次發生小爭吵。
“其犯罪性質極其嚴重,暴力犯罪,連續八次犯罪。” 「損害尚未得到賠償,受害者已繳納2,000萬韓元刑事保證金(
考慮到其拒絕接受約203萬日元的支付並請求嚴懲,以及犯罪動機、情節、與被害人的關係等,原法院判處的刑罰過輕,接受檢察官關於量刑不當的意見,決定判處有期徒刑3年。
宣告年份。
2025/03/14 12:02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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