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律界透露,大田地方法院以洩漏商業機密、背信棄義、侵犯資訊通訊網路等罪名對被起訴的被告人A某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被告B、C應被告A的要求,將該公司所擁有的技術情報轉移到競爭對手公司,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和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
。 被告所設立或轉讓的公司處以5,000萬韓元(約512萬日圓)的罰款。被告A在大田廣域市儒城區擁有一家私人公司D。
離開公司後,他因涉嫌在另一家公司的支持下,成立與D公司競爭的公司,並慫恿同事跳槽而被起訴。
被告B等人將D公司擁有的測量儀器、測量數據、開發和生產數據等轉讓給競爭對手公司並取得。
他涉嫌私自帶走本行業專有技術及技術成本會計資料。 D公司正在調查航空航天設備等結構和機器在受到外力時的變形狀態和程度。
該公司擁有自主研發的測量分析技術,並已獲得韓國本土開發的火箭變形率感測器的訂單並交付。
被告A在D公司任職期間,負責零件測量和準備報告的合約。
隨後,他負責所有與風力渦輪機相關的工作,並於 2020 年 7 月退休。隨後,被告B等3人接受被告A的工作調動,於2021年4月前調至競爭對手公司。
。經查明,被告B、C在D公司負責安裝火箭零件結構測試感知器、測量燃料箱水壓等工作。
然而,調查顯示,被告在前同事離職後仍繼續查看他們的電子郵件,並非法將文件帶出公司。
。 被帶走的文件包括韓國開發的火箭相關零件的報告、火箭燃燒試驗所使用的感測器原型結構報告、阻力數據以及安裝方法等。
據透露,其中有文件包含受害者位置等資訊。 法院表示,「被告未經授權洩露了公司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開發的機密信息,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
法院表示,“這些指控非常嚴重,威脅市場秩序,打擊新研發的熱情。”
2025/03/15 07:06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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