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起賠償訴訟時發現律師費尚未繳納。 17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14民事和解部(首席法官鄭河正)宣布,本月2日,金秀賢方
據悉,法院下令更正印花稅和運費。據報道,金秀賢方面最初表示將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約120億韓元,但
訴訟金額為110億韓元(約11億日圓)。主管法院隨即修改了訴訟金額,判令支付印花稅和運送費120億韓元。
就金秀賢的情況來看,光是印花稅和運送費就估計達到3,800萬韓元(約380萬日圓)。
不過,金秀賢方面已於本月16日向法院提交了延長改正期限的申請。
對此,有人提出該訴訟可能被駁回。但該公司代理律師金鐘福表示:“這是毫無根據的,印花稅和運費還未包含在內。”
報稅單將照常繳納,延長更正期限的申請屬於正常的地址更正。 」
2025/04/17 11:11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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