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預料之中的。據韓國法律界12日透露,正在審理李在鎔涉嫌教唆偽證案上訴審判的首爾高等法院已判決,被告在上週末登記為總統候選人後,犯有偽證罪。
證據煽動案的審判日期已改期至稍後日期。沒有指定具體日期。煽惑作偽證罪二審原定於3月11日、4月1日進行預審,並於本月20日上午開庭審理。
第一次審判的日期即將到來。李被控犯有教唆偽證罪,涉嫌在2018年所謂的「檢察官欺詐」審判中強迫前城南市長金炳良的秘書提供虛假證詞。
內容如下。去年11月,一審法院以「沒有煽動作偽證的意圖」為由,宣告李在鎔無罪,檢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在第一次審判中,檢方請求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教唆偽證罪的審判也被推遲到6月3日總統大選後,這意味著李在鎔不太可能在正式的總統競選期間出庭。
。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的駁回再審案件原定於本月15日開庭審理,但已改期至下個月18日。大長洞,慰禮,伯賢
李城南足球俱樂部涉嫌貪腐案的審判原定於本月13日和27日兩次開庭,但應李候選人方面的要求,該審判被推遲到下個月24日。此外,Sanbangul 集團
北韓非法匯款案和京畿道法人卡濫用案尚未正式開庭審理。
2025/05/12 11:29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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