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已下達。這是事故發生六年來,地方政府首次被判定承擔民事責任。釜山地方法院就中學生家屬A某等3名家屬向海雲台區廳提出的損害賠償要求作出了判決。
16日,據透露,在賠償訴訟中,被告被要求向原告支付約5.3億韓元(約5,500萬日元)的賠償金。
2019年7月2日,一名國中生A某在海雲台區管轄的盤陽洞五人足球場內遭槍擊。
他懸掛在球門上,隨球門墜落,頭部受傷,最後死亡。法院裁定,當球門首次安裝時,它有四個固定錨點,但從那時起,
經查明,事故是由於某種原因錨鬆動造成的。法院表示,“從案件進展來看,設施的設置和管理明顯存在客觀缺陷”,“海雲台區條例和地方自治法
“考慮到公共機構有保護居民安全的義務,法院認為公共機構未能履行採取保護措施的義務,因此應對公共設施的管理負責。”
這是事故發生六年來地方政府首次被判負有民事責任。此前,事故發生後,海雲台區政府官員和4名建築工人被指控有專業疏失。
他因涉嫌過失殺人而受審,但最終被判無罪。海雲台區將審查該裁決並決定是否上訴。
2025/05/16 12:02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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