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41民事庭(首席法官Jung Feil)裁定,ADOR
針對「NewJeans」提起的專屬合約效力確認訴訟,舉行了第二次口頭辯論聽證會。 「NewJeans」當天未出席。
僅有NewJeans和ADOR的法定代理人在場。審判分庭審查了雙方提交的書面證據。 ADOR辯稱自己支持「NewJeans」。
被告解除專屬合約的理由不斷變化,且在解除合約後又更改了解除理由。
另一方面,NewJeans聲稱,HYBE的高階主管在控制了ADOR之後,決定將NewJeans賣給該公司。
ADOR辯稱,由於該公司沒有適當履行保護和採取措施的義務,因此終止獨家合約是合法的。
NewJeans 也對此事提出質疑,他表示「僅僅因為我們列出了可以替代閔熙珍一次的製作人名單,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稱之為管理工作。
如果他們確實聯繫了候選人,他們應該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他們討論了什麼以及做出了什麼決定。 」對此,ADOR 表示,「我們將在下週之前向您發送書面報告。
法院並沒有接受NewJeans關於HYBE操縱輿論的論點。
他解釋說:「由於案件的情感影響,法院不宜進一步調查此事,我們也不會進行單獨調查。」雙方對所提交證據的「非法性質」也存在分歧。
EANS表示:「這極有可能違反了《資訊通信網路法》,因為內容是在進行非法審計後被任意從伺服器下載的。如果首爾西區地方法院採納這一證據,
“我們已經要求不要這樣做,而且我們聽說首爾西區地方法院也將審查是否僱用他的事,因為這種做法很有可能是違法的。”
ADOR 表示,「我們已經收到了證據,但審計程序已經完成,計算機
問題在於數據文件,但捐贈者同意提供。電腦自然歸公司所有,因此從電腦上取得的證據不能被視為非法收集。
辯論結束後,法庭問道:「你們打算在下次開庭前達成和解嗎?上次你說不打算,但是
「這總是令人遺憾,」他說。 “NewJeans”回應道:“我們認為我們之間的信任已經破裂,我們已經跨過了一座無法回頭的橋。我們需要與我們的客戶(“NewJeans”)協商。”
「我不知道這是否有可能,但這不會容易,」ADOR表示。 ADOR回應道:“我們相信,只要法院做出裁決,無論是就案情本身還是就臨時措施做出裁決,我們都能輕鬆達成和解。”
雙方對訴訟程序的態度也截然不同。當法庭詢問是否需要幻燈片演示時,ADOR 表示 30 分鐘就足夠了,但 NewJeans
ADOR方面表示,30分鐘不夠。 ADOR方面還強調,“對於原告和被告雙方來說,都應該迅速做出法律決定。”
此前,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52民事庭(首席法官Heo Kyung-moo)宣布,該機構ADOR
上月29日,法院判決支持針對NewJeans提起的間接執行訴訟。
如果未經ADOR事先批准或同意而單獨從事娛樂活動,則每次違規將被處以10億韓元的罰款。
第三次聽證會定於7月24日舉行。
2025/06/05 14:07 KST
Copyrights(C)wowkorea.jp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