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律界12日透露,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11部長法官許俊瑞對因特殊共同財產破壞罪、特殊建築物非法侵入罪被逮捕起訴的被告人趙某(30歲)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西區法院鬥毆事件的涉案人員中,目前已有9人被判處一審判決,其中趙某被判處了迄今為止最重的刑罰。
1月19日,前總統尹錫烈被發出逮捕令後,趙某被指控進入西區地方法院一樓入口區域,並從法院牆外進入法庭。
他因涉嫌向附近建築物扔磚頭並用裝有滅火器的袋子砸碎法庭窗戶而接受審判。
當然,刑事犯罪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僅僅因為審判過程或結果與自己的看法不同,就以非法方式攻擊法庭,這是不可接受的。被告的行為應受嚴厲譴責,不應負責。
他補充說,他考慮到趙某有悔意、沒有犯罪記錄、長期拘留導致身體狀況不佳等事實,但「監禁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刑期很重」。
除了判刑,別無選擇,」他補充道。
2025/06/12 20:49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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