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敘俊方面則稱,“餐廳老闆在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場景用於廣告”,侵犯了她的肖像權。
餐廳老闆A先生反駁道,「電視劇贊助商利用電視劇照片進行宣傳,是商業行為」。
但賠償金額僅500萬韓元(約52萬日元),僅佔樸敘俊一方索取的60億韓元(約6.2439億日元)經濟損失的0.08%左右。
2日據法律界透露,首爾東部地方法院第13民事部門(石俊協部長)在樸敘俊向A某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中做出了上述判決。
法院判決A某向樸敘俊支付500萬韓元賠償金,由雙方各負擔訴訟費用。該案件發生於2018年7月。
當時樸敘俊正與出演tvN水木劇《金秘書為何那樣》的女友樸敏英交往。
為了讓家人刮目相看,他被描繪成吃著美味醬汁的模樣。大約一年後,這場法律糾紛爆發了。
A先生為電視劇中的一個場景製作了帶有廣告詞的橫幅。
「這是樸敘俊和靚醬雞塊一起瘋狂的餐廳」、「這是連樸敘俊都愛上的美味雞塊餐廳」。
此後,從2019年8月到去年9月,這些廣告在餐廳內外展示了約五年,Naver搜尋廣告也投入了約六年。
後來得知這一事實的樸敘俊向A先生提起了損害賠償訴訟。
庭審中,兩人以「涉事橫幅未經A某同意,在餐廳內外張貼」為由,主張A某的肖像權受到侵害。
他們隨後聲稱A某的違法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60億韓元。
侵權期限延長至六年,而不是通常的10億韓元廣告合約。
“我還希望下令禁止這種行為,”他說道,並補充道,“任何違法行為將被處以每次 100 萬韓元的罰款。”
另一方面,A先生辯稱自己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A方表示:“橫幅上的照片是來自一部已經公開的電視劇的場景。”
這不僅沒有損害具書俊的社會名譽,電視劇贊助商利用電視劇照片進行宣傳也屬於商業行為,不存在侵犯肖像權的情況。 」
法院判決樸敘俊部分勝訴,但僅賠償他500萬韓元。
法院表示,「即使公開名人的肖像或聲明,也必須未經其許可公開。
很明顯,未經許可,圖像和聲明不應用於他人的商業目的,」他承認樸敘俊的立場。
法院表示,將賠償金額定為500萬韓元的原因是「A先生的餐廳規模較小,且經營
法院解釋道:「我們考慮了所有情況,包括業務類型、侵犯肖像權的方式和持續時間等。」 隨後,樸敘俊提出的禁止侵權行為的附加請求被駁回。
法院裁定,“該橫幅廣告現已被移除,搜尋廣告也已被刪除”,並且“沒有合理的依據發出命令”。
該裁決現已生效,雙方均未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2025/07/03 07:52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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