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律界29日透露,大田地方法院刑事5部以涉嫌違反《資訊通信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法》(名譽損害賠償)對A某提起公訴。
A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兩年。 2020年1月14日零點,A某接通孔劉的直播稱,“一直在背後威脅我,一天都沒被威脅過。”
「沒有一天不被他打擾」、「每天都折磨我,我都快神經質了」等言論,讓人覺得孔劉在監視A某、威脅A某、折磨A某,造成了名譽損失(
事實上,A某與孔侑本人並不認識,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她遭受性侵、性騷擾,也沒有受到任何違法行為,但她捏造虛假事實,損害孔侑的名譽。
經查明,A某截至隔年2021年3月21日,在網路上共發布虛假評論、貼文235條。
法院判決稱,「A某的訴求不僅毫無根據,而且還持續、長期地散佈虛假事實,從而引起公眾對受害者作為公眾人物的關注。
法院判決稱,“鑑於其職務之便,罪行極其嚴重”,並表示,“雖然他過去曾因類似罪行兩次受過處罰,但考慮到他承認犯罪、到醫院就診並發誓接受治療的事實,我們予以量刑”。
對此,孔劉的經紀公司Management SOOP表示:「肇事者在網路上多次發表虛假言論和評論,損害了演員的名譽。
法庭清楚地認識到犯罪的惡意和嚴重性,並判定他有罪,」他說。
他說:“我們將繼續採取強有力的措施,絕不妥協、絕不妥協。”
2025/07/30 14:48 KST
Copyrights(C) Herald wowkorea.jp 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