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地方檢察廳14日宣布,以謀殺和謀殺未遂的罪名逮捕並起訴了被告人趙某(62歲)。
檢方正在調查趙某的手機數據歷史、共享汽車使用情況、GPS歷史、網購歷史等。
警方分析古莫爾的購買記錄後確認,趙某在案發前一年內已自製槍支,並且提前兩個月練習駕駛共享汽車並偵察週邊環境。
檢方解釋稱,趙某在案發前一周還曾試圖用自製槍支殺害其兒子(33歲),但經過精心策劃,甚至更改了日期。
趙某持有約20年前透過二手交易購買的一把獵槍,槍內有約180發實彈,並於去年8月左右在YouTube上發布了自己使用該槍的影片。
他學會了製造槍支和改裝彈藥,並將從網購的鐵管切割後製成了槍支,並對彈藥進行了改裝,以提高其殺傷力。
趙還決定燒毀前妻A在首爾道峰區與兒子居住的住宅中的物品,並於去年8月,
他透過YouTube學習了製作定時炸彈和燃燒裝置的方法,並於上月20日下午5點左右,用電流依次點燃了燃燒裝置、棉花、油漆稀釋劑(34公升)。
檢方指出,危險的嚴重性在於,如果爆炸裝置按計畫爆炸,火災可能會為18戶居民帶來災難。
考慮到這一情況,警方將對趙某提出的「準備縱火罪」變更為「企圖縱火罪」。
他說:「我們已經確定,縱火行為是縱火案的開始。」同時,趙某最近的犯罪動機是前妻A某及其兒子的經濟來源被切斷後產生的報復心理。
檢察機關表示,趙某某沒有固定工作,每月領取A某父子的生活費,但A某父子後來發現,趙某某領取了雙倍的生活費。
法院認定,趙某犯罪的原因是,趙某自2023年年末左右起停止提供經濟援助。由於停止提供經濟援助,被告的娛樂和生活費用不足,無法進行特殊安排。
在沒有查明他們真實關係的情況下,他陷入了妄想,認為A先生父子欺騙了他,孤立了他,決定報復,殺死A先生的寶貝兒子和家人,從而犯下了罪行。
檢察官解釋說,這一點已得到證實。
2025/08/14 12:04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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