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院を渡り歩き虚偽入院」…保険金2.2億ウォンを得た70代に実刑=韓国
韓國70多歲男子因收受2.2億韓元保險金虛假入院被判入獄
一名70多歲的女性,在韓國可以作為門診病人治療的疾病,卻長期住院,並獲得了數億韓元的保險賠付,近日被判入獄。
7日,釜山地方法院刑事11部鄭順烈法官對以詐欺罪、違反保險詐欺防止特別法罪名被起訴的被告A某作出了宣判。
判決書顯示,2011年5月至2021年4月期間,被告A對本可透過門診治療的疾病進行長期治療。
他涉嫌透過67次讓病人住院的方式,騙取保險公司總計2.2億韓元的保險金。
被告A每月繳交100萬韓元,購買了因病住院時可獲得重疊保障的固定費率保險。
在簽訂了許多保險並支付了1萬多美元的保險費後,他實施了犯罪。被告A曾在釜山、昌原、鹹安、昌寧、蔚山、密陽、金海、大邱等入院容易但病患管理較差的地區的醫院之間轉診。
他因關節痛、頸椎痛、胸椎痛和神經痛等疾病頻繁住院。算上他未被指控的欺詐罪名,自2011年起,在1857天的時間裡,他被提起了107次指控。
鄭法官表示,「被告出院第二天就因同樣的症狀住進了另一家醫院,或者出院第二天,或者出院幾天后就因不同的症狀住進了另一家醫院。
「他多次被送往當地類似的診所規模的醫院、療養院和韓醫院,而沒有在上級醫療機構接受治療,並接受了醫療護理。
他說:「被告只接受保守治療,這非常不尋常。」被告 A 表示:「詐欺的訴訟時效為10年,而對於10年前發生的犯罪,以2023年的起訴日期為基準,
鐘法官表示,「在詐騙案件中,如果一個人實施了多次欺騙行為,騙取金錢或貴重物品,那麼犯罪意圖就不是單一的。
法院裁定,訴訟時效尚未過,並指出「如果犯罪手段相同,則僅成立一個綜合罪」。此外,法院還裁定「保險制度的濫用、對保險社會功能的損害以及道德風險
他說:“這不僅助長了欺詐行為,還將經濟損失轉嫁給誠實的投保人,因此必須採取嚴厲措施。考慮到犯罪總數、持續時間以及被盜金額,被告的罪行十分嚴重。”
」他說。
2025/10/09 09:49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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