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高檢察廳4日表示:“對於光州高等法院上月28日對‘順天氰化米酒殺人案’重審作出的無罪判決,我們恭敬接受法院的判決。”
此前,光州高等法院裁定,被告A(75歲)因謀殺、弒親和謀殺未遂罪被起訴,並被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這對母女先前被判處20年監禁,但在重審中被判無罪。 2009年7月6日,這對母女在全羅南道順天市某鎮飲用了摻有氰化鉀的馬格利酒。
他們被控強迫兩名居民飲酒致其死亡、另兩名居民重傷。死者包括被告A的妻子、被告B的母親C女士。當時,外界猜測「這對父母與子女之間有不正當關係」。
檢方宣布“犯罪是為了向家人隱瞞”,引發了公眾的強烈憤慨,該案也因此被稱為“順天氰化米酒殺人案”。
第一次審判判父子二人無罪,但第二次審判判他們有罪。
2019 年 3 月,對這對父子的有罪判決最終確定。隨後,被告於 2021 年要求重審,聲稱他們受到了「檢方的非法和脅迫性調查」。
負責重審的光州高等法院也承認檢方進行了非法調查。
法院裁定,犯罪動機不能被採納為證據。重審法院表示:“檢方僅憑簡單的懷疑就將矛頭指向被告,而沒有發現任何共謀或謀殺的客觀事實。”
法庭強調,“很明顯,智力處於臨界水平的被告B和小學都沒畢業、不識字的被告A,被反复要求回答誘導性問題。”
“檢察官對犯罪動機的詢問和調查似乎帶有偏見。被告B當時處於極度焦慮狀態,因為他被限制了身體自由,而且當時他的父親也在場。”
由於檢方承認共謀,其調查不具備證據價值。被告在犯罪後的情況也難以與兇手本人的情況相提並論。
對此,最高檢察官辦公室表示:「被告是在沒有客觀證據的情況下被誘使認罪的,而且在接受他們的供述時,並沒有明確告知他們有權拒絕作證。
法院指出,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和權利沒有得到充分保障,因為在調查過程中,被告被戴上手銬、用繩索捆綁,而沒有合理的理由。
他說:“我們非常重視此事。檢方本應在正當程序的基礎上,以客觀中立的方式查明真相,但它未能履行職責,也未能切實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
最高檢察院表示:“我們向被告及其家屬致以誠摯的歉意,他們長期以來遭受了精神和身體上的痛苦。”並補充說:“檢方將繼續採取一切合理措施解決此事。”
他說:“我們將努力確保賠償程序和恢復相關人員名譽的措施能夠迅速順利地實施。”
「我們將積極努力改進針對犯罪分子和社會弱勢群體的刑事訴訟程序,」他補充道。
2025/11/04 11:35 KST
Copyrights(C) Edaily wowkorea.jp 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