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和司法委員會當天召開全體會議,審查政府明年的預算提案,該提案涵蓋司法部、審計監察委員會、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辦公室和最高法院。
該法案是在民主黨的領導下獲得通過的。當天早些時候,立法司法委員會預算會計小組委員會先將政府提出的預算削減了20億韓元,隨後削減了25億韓元。
特別檢控費用用於必須保密的資訊和刑事調查。
小組委員會當天決定,將政府最初提案中 72 億韓元的特別活動支出中的 20 億韓元轉移到「特別業務支出」中,從而將支出減少了 20 億韓元,降至 52 億韓元。
該法案以10萬韓元通過。特別行動費用也是用於實際調查活動的費用,但由於不屬於保密範疇,因此必須提交收據和其他證明文件。從特別行動費用的整體規模來看,
省級提案中的30億韓元被削減。取而代之的是,需要提供收據的營業推廣費用增加了50億韓元。然而,在小組委員會會議後召開的全體會議上,執政黨議員對該提案表示不滿。
有人表示,“鑑於檢察機關的調查範圍已經縮小,而且檢察機關將於明年10月被撤銷,特別活動預算應該進一步削減。”
曾任檢察官、祖國改革黨議員的樸恩貞表示:“我們正在調查腐敗犯罪和經濟犯罪的直接調查。”
“只有這樣才能認定特殊活動支出是必要的,”他說道,“考慮到這一點,最終金額應該調整為31.5億韓元。”樸議員補充道:“即便如此,也需要正式的證明,對吧?”
民主黨議員金英敏表示贊同,他說:“考慮到調查權力有限,我們應該將其降低到樸議員提出的水平,並通過(小組委員會法案的)修正案。”
最終,民主黨帶頭將檢察機關特別活動預算從政府最初提議的 40.5 億韓元削減至 31.5 億韓元,並在全體會議上通過了一項修正案。
委員會還提交了一份補充意見,其中列出了司法部使用檢察官特別活動經費時應遵循的具體準則。若參與檢察機關集體行動的檢察長仍在職,則不應使用該特別活動經費。
鑑於最高檢察廳最近決定放棄對大莊洞案的上訴,各檢察長發表了集體聲明,因此做出了這項決定。
該指導方針還包括一項規定,即專款只能用於調查影響公眾生活的犯罪案件。司法和司法委員會表示,“違反政治中立義務的總檢察長…”
當檢察官所在檢察院需要動用專款時,檢察院將依照司法部長所訂定的標準,向司法部長報告具體使用項目,經司法部長審核後方可使用。
主要反對黨國民力量黨的議員對此舉提出批評,認為這將扼殺檢察機關的權力。曾任檢察官的議員郭圭澤表示:“我們應該聽聽司法部長怎麼說。”
他說:“這就像給聽話的人提供專項資金,而不給不聽話的人提供資金一樣。” “立法機關任命了李在明總統的前律師擔任局長,並用國家資金支付成功費。”
曾任法官的眾議員羅京元也指出:“民主黨今天通過預算案的行為就像黑幫作風,他們只把‘忠誠活動開支’留給了檢方,這太可恥了。”
“這很奇怪,”他說。
2025/11/13 06:47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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