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の未解決性的暴行事件、被告人が「無罪→懲役8年」に=韓国
13年前懸而未決的性侵案被告從無罪變成入獄8年=韓國
13年前懸而未決的性侵案被告一審無罪釋放,被判重刑。 大邱高等法院依據懲罰性暴力犯罪等的特別法,判定強姦(強姦)為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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