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師A向全羅南道教育廳長提起訴訟,確認紀律措施無效,原告的所有訴訟請求均被駁回。
A 先生因觸摸學生身體的行為而於 2021 年被解僱。之後,一年後的2022年就會減少。
受到一個月工資處罰後,他對處罰提出上訴,並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罰,並支付超過3900萬韓元(約450萬日元)的拖欠工資。
A先生被指控與一名蓋著毯子的學生進行身體接觸,說“讓我們檢查一下溫差”,然後將腳放在毯子裡,但他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審判中被無罪釋放。被判刑。
法院裁定,“雖然他確實觸摸了受害者的身體,但很難得出這是否構成猥褻行為的結論。” A 先生因無罪釋放而被免職並減薪。
他聲稱所有這些都是無效的。 但法院裁定,「原告因猥褻學生罪受到嚴厲紀律處分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原告繼續履行職責,則擔心可能受到二次傷害」 ,'' 和
不能看出解除禁令的措施是非法的。 他補充說:“無論是否有猥褻行為,他確實觸摸了學生的身體,所以作為一名老師,我認為這是一件極其重要的事情。”
判斷他的行為不當並對其進行紀律處分並沒有錯。
2024/06/23 19:47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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