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VERSE COMPANY、YG Plus、SM Brand Marketing、JYP360 等四家偶像商品銷售公司銷售商品,並將商品損壞的舉證責任交給消費者。
該公司因其不穩定的行為而受到公平貿易委員會的製裁。 公平委員會11日宣布,將對這4家偶像商品銷售公司處以糾正令和1050萬韓元的罰款。
我做到了。受制裁的公司是經營HYBE、YG Entertainment、SM Entertainment和JYP Entertainment的官方網路商城的公司。
根據公平委員會的說法,這些公司在透過其運營的網上商城銷售偶像商品和 CD 時,任意設定比法律規定的撤回期限短的期限,或者
該公司限制撤回訂單的能力,例如如果沒有開通過程的視頻則拒絕退款,以及未提前提供有關何時可以收到產品的具體信息,從而違反了《電子商務法》。
知道了。 《電子商務法》允許公司在貨物供應之日起 7 天內撤銷合同,如果貨物有缺陷,則可在三個月內(自公司意識到事實之日起 30 天內)撤銷合約。只是
但是,如果存在某些情況,例如商品損壞或已經使用過,或者可複製商品的包裝損壞,則合約的撤銷受到限制,並且需要提供證明。
規定該工作必須由經營者進行。 公平委員會相關人士表示:“偶像商品零售商的這種行為是因為他們違反法律規定的事實,公佈了消費者撤回訂閱的期限、限制原因等。” ”
因此,他們向消費者告知《電子商務法》禁止的虛假或誇大事實,並阻止消費者撤回訂單。這屬於行為範疇。 另外,韋弗斯
本公司將某些產品(例如會員套件)的供貨期限標註為“根據購買日期預計在下個季度內發貨”,以便消費者不知道何時會收到產品。
很明顯,提前識別已經變得困難。 公平委員會認為,這種做法需要消費者在簽訂合約前確切了解供貨時機等交易條件,才能不出錯、不出錯地進行交易。
該公司認為,這違反了《電子商務法》規定的提供有關交易條件的資訊的義務,該法規定必須以適當的方式表達產品供應的時間。
公平委員會官員表示:“我們正在調查偶像商品等與年輕人密切相關的領域違反電子商務法的行為。”
我們將持續關注事態發展,如果近期再次發生類似違規行為,我們計劃實施嚴厲制裁。
2024/08/11 14:59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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