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在時任民主統合黨議員李正革誹謗案審判中,已故張紫妍因涉嫌偽證罪被起訴,審判長宰在聽證會上舉行了聽證會。
其所屬機構前代表金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法院隨後拘留了金,稱他「有潛逃的危險」。
已故張紫妍過世後,金懷疑他已經發現了韓國飯店總裁方勇勳的身份。
儘管死者出席了北韓電視台前執行長方正五的酒會,但他仍因提供虛假證詞而面臨偽證指控。
在第一次審判中,金被判對部分罪名無罪,並被判處四個月監禁,緩刑一年,但在第二次審判中,他對所有指控被判有罪。
同時,已故的張紫妍於2009年3月7日在京畿道城南盆唐區的家中去世。死亡年齡:3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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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18:23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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