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要求更換命令檢察官離開法庭的主審法官,但他們的請求被拒絕。 據韓國法律界人士10日透露,最高法院第三審判庭5日決定對水原地方檢察廳城南分局提起的第二次上訴案件進行審理。
被拒絕了。 此前,去年11月14日,檢察機關對正在調查城南足球俱樂部支援基金醜聞相關的企業高層與城南市政府官員受賄案件的水原地方法院城南分院提起刑事起訴。
針對該法官提出了證明該法官是法官的動議。 主審法官命令去年11月11日出席審判的鄭檢察官離開法庭。這是一起被任命為釜山地方檢察廳「一日代理公務員」的男子的案件。
理由是,以檢察官身分參與審判,違反了檢察署法。 與鄭檢察官一同到場的4名檢察官也立即提出抗議,並口頭表示要迴避,隨後退出了法庭。
隨後,他離開法庭並提出迴避動議。 城南分局刑事第三部門駁回了檢察官的迴避動議,理由是「法官似乎不存在進行不公正審判的危險」。檢查
警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但最高法院繼水原高等法院判決後,做出了同樣的最終判決。 檢察機關也對審判長要求檢察官退出法庭的命令提出了異議,但在一審中被駁回,水原高等法院維持了異議。
該投訴正在接受中。 城南足球俱樂部補貼醜聞一審因檢察機關提出駁回動議,近4個月來一直未能開庭審理。最高法院最終駁回了撤銷請求
該審判原定於4月8日舉行,預計將正常進行。
2025/03/11 06:13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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