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国「兄弟福祉院」事件、国家賠償責任確定…最高裁が初判断
韓國最高法院就「兄弟福利院」案裁定國家賠償責任
韓國最高法院維持判決,認定國家有責任向韓國釜山「兄弟福利院」強制拘留案受害者進行賠償。
27日,最高法院第一民事審判庭以訴訟程序缺乏連續性為由,駁回了13名受害者對政府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的上訴。
法院部分判決支持被告勝訴。這確立了國家的賠償責任。 去年1月,一審法院判決受害者獲得部分賠償80億韓元(約8.2億日圓)。
政府被要求向每人支付2億至4億韓元(約2000萬至4000萬日元)。 二審法院去年11月駁回兩次上訴,維持原判。該州再次上訴,但最高法院
法院以不再審理為由駁回了此案,並作出終審判決。 這是最高法院首次在此案中判決承認州政府有賠償責任。
同一天,最高法院第一民事審判庭還駁回了另外15名受害者提起的類似訴訟的上訴,並決定不再繼續審理。
法院部分判決支持原告勝訴。國家賠償責任已確立。 該案涉及將被警方和其他公共當局視為無家可歸的人強行關押在私人社會福利組織經營的「兄弟福利院」。
就是這樣。非自願拘留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從 1960 年兄弟托兒所建立到 1992 年精神病院關閉。真相與和解組織是調查過去真相的組織,
2022年8月,人權與關係委員會認定此事件是政府不當行使公權力所造成的嚴重侵犯人權行為。報告隨後建議政府正式道歉並制定措施彌補損失。
2023年12月,在其他受害者提起的訴訟中,司法判決首次承認國家承擔賠償責任,隨後下級法院也做出了類似的判決。
2025/03/28 06:32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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