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姜東宇、宋佳人、金完書等人並未註冊為藝人策劃公司,而是經營自己的經紀公司。
根據現行《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條例》,以法人或個人名義經營的演藝人員,不得登記為大眾文化藝術產業會員。
他們必須以文化藝術策劃公司的名義註冊運營,違反此規定將被處以兩年以下監禁或2000萬韓元以下罰款。
所有商業活動,包括合同,都被視為非法,一旦被發現可能會被暫停業務。
該公司解釋說,它並不知道有未登記的案件,並且最近才開始登記程序。
此外,宋佳仁的個人經紀公司GAIN Dal娛樂自去年9月成立以來也一直未能註冊。
宋佳仁所屬公司方面表示:“宋佳仁在成立個人經紀公司的過程中,與JG STAR簽訂了專屬合約。”
STAR 註冊為流行文化藝術策劃公司,但無法意識到這個問題。
他解釋:「我們會盡快完成註冊手續。」在此之前,玉珠賢的個人經紀公司TOI娛樂一直面臨未註冊為大眾文化藝術策劃公司的問題。
玉珠賢方面表示,“未能及時完成大眾文化藝術策劃人註冊,這顯然是我們的錯”,“我們並沒有故意規避法律程序或
「我從來沒有非法經營過經紀公司,」他表示,這只是程序上的疏忽。此外,2011年創立SK金融集團的歌手成詩炅也因同樣的原因陷入爭議。
他們一宣布這項消息就透露,他們正在註冊過程中。
2025/09/18 19:44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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