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國家警察廳廳長趙智浩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即使是個人信息,警方也不應該透露這個號碼。這意味著警方遵守了規定。”
最近,歌手金浩中解釋了為什麼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才與醉酒肇事逃逸受害者達成和解,他說:“警方沒有給我他們的聯繫方式。”
“是的,”他透露。 警察廳廳長對此回應稱,不能透露個人信息,“必須由受害者本人做出努力,比如尋找出租車公司。”
這不是一件事,」他說。 此前,5月9日,歌手金浩中在首爾江南區狎鷗亭洞的一條道路上,當時他正站在馬路的另一邊。
他被控造成撞車事故並逃逸(例如,根據《特定犯罪從重處罰法》逃逸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發生後未得到處理等)。金浩中最初否認了這些指控,但根據《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被認定為危險人物。
他被捕的罪名包括駕駛造成身體傷害、逃逸造成身體傷害、根據《道路交通法》酒後駕駛、事故後未做出反應以及教唆罪犯逃跑。 事故發生一個月後,雙方首次取得聯繫。受害者甲
據悉,他目前正在門診接受治療,計程車目前正在進行維修。 A 先生因事故不想開車,正在休假。
此外,警方沒有提供A先生Kim Ho Joong的電話號碼,他也沒有親自辦理保險和醫院檢查。
「儘管我出了事故,但我沒有得到任何支持,」他說。金浩中還聲稱警方沒有提供聯絡方式,導致和解拖延。但警方
警察廳負責人指出,指責警方必須尋找直接聯絡資訊。金浩中涉嫌醉酒肇事逃逸,約一個月來首次成功庭外和解,但警方指出
然而,卻再次掀起了軒然大波。
2024/06/19 06:53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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