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該代表沒有遵守 ADOR 董事會的決定表示遺憾。 13日,前執行長敏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質詢,
“解除前首席執行官敏代表董事的職務違反了股東協議,也違反了法院禁止行使投票權的臨時裁決。”
「我會做的,」他說。 前執行長 Min 最初準備了一項臨時處置,以質疑代表董事被解職的有效性,但需要在 11 月 2 日之前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來重新選舉 ADOR 董事。
考慮到法院審理臨時處置的期限,該公司解釋稱,其已申請臨時處置,目的是連任前首席執行官 Min 為 ADOR 董事,然後將選舉權留給代表董事。
前執行長Min強調,股東協議保證他擔任ADOR代表董事和內部董事的任期為五年。前代表 敏方
“儘管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發布了禁止行使投票權的臨時禁令,但 HYBE 仍以與之前相同的理由單方面解除了前首席執行官 Min 的代表董事職務。”
“這直接違反了法院的臨時禁令,以保證股東協議的持續有效性和代表董事的聲望。”
前執行長 Min 擔任 ADOR 內部董事的三年任期將於 11 月 2 日到期。前執行長 Min 表示:「HYBE 的內部董事任期還剩兩個月。
「在這種情況下,很明顯,HYBE 不會重新選舉前執行長 Min 為內部董事。」是。
對此,我們已提交臨時處置申請,以便在任期屆滿前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並行使投票權支持「重新選舉內部董事 Min Hee Jin」。
HYBE 的立場有所不同。 HYBE表示,解僱前CEO Min是ADOR董事會根據管理階層判斷做出的獨立決定,而該解僱是基於HYBE與前代表Min簽訂的股東協議。
他與該協議保持距離,稱該協議與證券交易所協議無關,因為該協議已經終止。 HYBE方面表示,「如果有取消的理由,(股東協議)可以書面通知取消,取消後,股東協議
“為了合法確認這一點,我們已經提起了確認取消股東協議的訴訟,所以我們應該等待法律決定。”繼續,「致ADOR
我們感到遺憾的是,前執行長 Min 強調了作為一家獨立公司的獨立管理的重要性,但他沒有遵循 ADOR 董事會的決定。
2024/09/14 11:25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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